一般轉介服務
申請地點
申請人居住地址所屬區份的社會工作中心
對象
• 托兒所:經社會工作局評估為處於弱勢或危機之中的家庭,以致缺乏照顧支援的幼兒,尤其是殘疾人士家庭、單親家庭和長期病患家庭的幼兒。 同時,幼兒的家團每月總收入不超過以下所訂的金額上限:2人家團19,975元、3人家團27,550元、4人家團33,475元、5人家團37,800元、6人家團42,125元、7人家團46,450元、8人或以上家團50,675元。
註:上述金額為澳門幣。
申請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須向所屬區份的社會工作中心提出申請,並遞交:
•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澳門居民身份證影印本;
• 家庭成員的入息證明;
• 現居所的水費單/電費單及其他開支的證明文件;
• 其他與申請個案相關的文件(請向各社會工作中心查詢)。
費用
免費。
附註
轉介後各項服務的費用由機構與服務對象商討決定。
服務預約時間
視乎申請個案而定,如有需要,可即時接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