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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育兒的迷思(托兒服務篇)》之三

唯獨你們(父母)是不可取替

2021.03.12

在不同場合的家長講座中,筆者常會提問:有想過二十年後你的孩子會是怎樣的嗎?家長們的回答大致可分為三類:第一類很確定孩子應該是在讀大學或是大學畢業後工作;第二類是大概猜想孩子會在讀書或是工作;第三類則表示沒有想過這個問題。不過,家長們都會異口同聲地說,希望孩子健康和快樂等等。這個問題並沒有標準答案,只是想了解父母對於孩子的未來有甚麼想法而已。通常,筆者接着會多問一個問題:你要如何做,孩子才會升讀大學?或是,你要如何做,孩子才會健康和快樂呢?當問到了這一題,家長通常都會有些猶豫。有些家長會說:我現在很努力地賺錢,希望為孩子提供足夠的條件……說實在的,我們對孩子設定期望不難,但是如何實踐呢?這卻是充滿挑戰的。大家試想想,當父母埋頭苦幹努力賺錢的時候,出發點固然是為了孩子,但卻很可能犧牲了陪伴孩子的時間,即有了錢後,卻可能已錯過跟孩子建立關係的最好時機了!這正是本期想帶出的主旨:唯獨你們(父母)是不可取替的,讓我們重新思考父母育兒的角色和責任吧!

常言道: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師。這句話反映了甚麼呢?再好的祖父母、傭工,再卓越的托兒所,也不能代替父母為孩子打造的那個獨一無二的安全港灣,亦無法完全代替父母給予孩子成長所需的一切!因此,家長在選擇把孩子交託給祖父母、傭工或是托兒所的時候,亦要注意,家長的培育與陪伴仍是十分重要的。試想想,如果只是一直依賴這些家庭以外的照顧方式,而忽略了父母自身的責任和參與,孩子又怎能真正健康、快樂地成長呢?所以,為人父母者,不妨從以下幾個方面努力。

首先,家長應重新建立或增強自己的責任意識!上一期提到,部分家長會將托兒所的作用“無限放大”,覺得托兒所可以包攬一切培育工作,而自己則不必再額外投放時間與精力,甚至有些家長期望托兒所能夠替他們培養出一個“聰明絶頂”的好孩子。但事實上,培養孩子的主要責任仍在父母。父愛或母愛的缺失都會影響孩子健全人格的發展,因此父母要格外注意自己在家中擔任的角色,一定要對孩子盡職盡責!譬如說,在家中,父母可以分工合作:更有耐性的一方可以陪同孩子進行手工或閲讀活動,而更擅長運動的一方則可以陪伴孩子充分感受運動的樂趣

其次,家長應該要主動與托兒所/照顧者建立融洽的合作關係。當大家決定把孩子送進托兒所或交託給其他照顧者後,就應該抱以信任和支持的態度,在日常的托育工作中也要出一分力。家長們除了擔當“配合者”這個角色外,還可以化被動為主動,譬如,可以多些參加托兒所開展的育兒工作坊或親職培訓講座等活動,以豐富自己的育兒知識,更充分了解孩子的成長特性,方便在日常生活中更科學地與孩子相處,傾聽孩子的内心!

最後,家長還可以更主動一些,根據孩子的成長階段和具體情況去調整照顧孩子的方式,並給予孩子高質量的陪伴!在孩子年紀尚小、思維能力與活動能力較弱時,父母對孩子的陪伴主要體現在對孩子的撫養與照料上,以形成安全的依附關係。譬如説,父母可以利用替孩子換尿片的時間與孩子做一些簡單的交流,在孩子需要的時候及時作出回應和進行互動等。隨着孩子自主意識和活動能力的提高,父母就可以開始為孩子的各類活動創造條件,例如在空閒時帶孩子走出家門,到戶外接觸大自然等。在家中,要有意識地培養孩子獨立自理的能力,幫助孩子鞏固一些在托兒所裡學習得到但又未必能完全掌握的技能,讓孩子在不能上托兒所的日子裡仍有“照顧自己”的能力。這樣一來,做父母的不是也能更安心嗎?

所以說,“唯獨你們(父母)是不可取替,是我(孩子)生命裡的一切”。不難看出,每一位父母都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因此要特別注意增強自身的責任意識,並在配合托兒所/其他照顧者的托育工作的同時,適當地調整在家中的培育方式,以維繫良好的親子依附關係,陪伴孩子健康、愉快地成長!

(澳門大學教育學院黃素君副教授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