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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轉介服務

申請地點

申請人居住地址所屬區份的社會工作中心


對象

• 托兒所:經社會工作局評估為處於弱勢或危機之中的家庭,以致缺乏照顧支援的幼兒,尤其是殘疾人士家庭單親家庭和長期病患家庭的幼兒。 同時,幼兒的家團每月總收入不超過以下所訂的金額上限:2人家團19,975元、3人家團27,550元、4人家團33,475元、5人家團37,800元、6人家團42,125元、7人家團46,450元、8人或以上家團50,675元。

註:上述金額為澳門幣。


申請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須向所屬區份的社會工作中心提出申請,並遞交:

•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澳門居民身份證影印本;

• 家庭成員的入息證明;

• 現居所的水費單電費單屋租/樓宇按揭及其他開支的證明文件;

• 其他與申請個案相關的文件(請向各社會工作中心查詢)。


費用

免費。


附註

轉介後各項服務的費用由機構與服務對象商討決定。


服務預約時間

視乎申請個案而定,如有需要,可即時接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