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托兒所是指哪一類服務?

答:
托兒所為接收年齡未滿4歲幼兒,並提供其成長適當條件之設施,主要為家中缺乏成人可為子女提供照顧的家庭分擔照顧方面的責任。尤其因任何原因而不容許幼兒留在家中之情況下,向家庭提供幫助。

托兒所與幼稚園的分別?

答:
托兒所屬社會工作局監管;幼稚園則由教育及青年發展局作出監管。托兒所具社會支援服務的本質,主要以保育為主,為家中缺乏成人可為子女提供照顧的家庭分擔照顧方面的責任,並提供培育輔助服務。幼稚園則屬教育體系,具有明確的教育發展目標。

澳門現時的托兒所分為受資助及非受資助兩類,受資助托兒所的質素是否較非資助托兒所好?

答:
受資助和非受資助托兒所在社會上均分擔家庭照顧幼兒的責任。兩類托兒所的分別主要在於,受資助托兒所屬於社會援助和福利的設施,致力保障弱勢家庭的生活水平,為有照顧困難的家庭提供適切的托育服務;而非資助托兒所屬於市場自由營運的設施,盈虧自負。在本局監管層面,無論受資助和非受資助托兒所,均受相同的訓令所規管,必須在設置和運作方面符合法規所訂的各項要件。家長可按個別需要選擇適合其幼兒的服務。

請問托兒所一般在甚麼時間接受報名?

答:
受資助托兒所一般在每年3月接受報名,而非受資助托兒所則視乎托位空缺情況而接受報名。有關詳情可登入本局網頁查閱。

請問幼兒幾歲才可報名托兒所?

答:
托兒所收托幼兒的年齡必須符合其牌照服務對象的年齡,故各間托兒所招收幼兒的年齡並不一致。考慮幼兒早期是否能與父母或親人建立正向的依附關係,對其情緒穩定發展至為重要。因此,按照目前的規劃,本澳托兒所2歲托位的供應相對充足。如幼兒家中有父母或親人照顧,不一定需要安排幼兒入托;如家長期望幼兒透過托兒所提升自理社交和群體適應等能力,可考慮待幼兒2歲左右,使用托兒所服務,這對幼兒的身體及心智發展是比較理想的安排。

報讀幼稚園是否必須具備入托托兒所的經驗?

答:
根據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發出的學校招生指引,學校不應以曾入托兒所作為取錄入讀幼兒教育第一年的條件,為此,幼兒不需要具備入托托兒所經驗也可報讀幼稚園。

可否透過托兒所報名幼稚園或代辦入學手續?

答: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於2022/2023學年實行“幼兒首次入學中央登記措施”,當中的指引規範學校不得透過托兒所提前收取幼兒報讀資料或代辦任何入學相關的手續,為配合有關政策,本局亦發函全澳托兒所作出指引。

請問有沒有規定同一名幼兒最多可報幾間托兒所?

答:
除了個別管理實體有規定同一名幼兒可報其轄下托兒所的間數外,基本上家長可按其需要而決定為幼兒報名托兒所的間數。

如果報名後沒有被托兒所取錄,社會工作局會為幼兒安排托位嗎?

答:
由於托兒所主要功能是分擔在日間外出工作或無法照顧幼兒的家長在照顧幼兒方面的責任,其定位並非強制性服務,而家長可按個別需要為幼兒選擇合適的服務,因此,社會工作局沒有為未被錄取幼兒安排托位的服務。如有需要,家長可於每年6月起參考本局網頁 查閱受資助托兒所尚可招收幼兒資訊;或登入本局網頁 查閱因家庭問題之求助資訊。

如果報名後沒有被托兒所取錄,但家中實在沒有人可以照顧幼兒,可以怎麼辦?

答:
對於有特殊困難的家庭,包括單親殘疾或長期病患家庭因客觀條件導致出現照顧幼兒困難的情況,家長可向居住區域社會工作局轄下的社會工作中心求助。詳情可登入本局網頁查閱。

十一如果報名後沒有被托兒所取錄,但又想幼兒參加群體生活,可以怎樣做?

答:
家長可考慮待幼兒2歲左右,安排幼兒使用托兒所的服務。根據近年的情況,社會工作局約在每年6月收集受資助托兒所尚可招收幼兒資訊,並於網頁公佈。詳情可登入本局網頁查閱。

十二如果幼兒本身沒有入托托兒所,但因家中有事臨時未有成人可照顧幼兒,有甚麼服務可以給予支

          援?

答:
家長可以安排幼兒使用托兒所的緊急/臨時暫托服務,詳情可登入本局網頁查閱。

十三我們夫婦均在下午6:30才下班,預計約在下午7:00才可到托兒所接回幼兒,但大部份托兒所的服

          務時間至下午6:30,請問我們應該怎樣做?

答:
建議家長在選報托兒所前,可透過本局網頁的托兒所服務概覽,詳細了解個別托兒所的服務時間,考慮向設有延長托兒時間服務的托兒所提出入托申請,詳情可登入本局網頁查閱。

十四在一般情況下我們夫婦都親自在星期日照顧幼兒,但下星期日我們夫婦都要加班,沒有人可協助

          在我們加班期間照顧幼兒,請問有沒有甚麼服務可以幫到我們?

答:
家長可以安排幼兒使用托兒所的假日托管服務,詳情可登入本局網頁查閱。

十五我身邊的朋友都表示要早一點為幼兒報名托兒所,究竟要不要提早安排幼兒入托?

答:
根據兒童發展心理學的實踐與理論,18個月以下的幼兒,需要在一個穩定的環境,由單一穩定照顧者照顧,以渡過重要的依戀期。此階段對發展家庭及人際間的信任感和安全感起決定因素。因此,一般幼兒要在2歲之後才具備適應集體托兒照顧服務的能力(特別指處理分離恐懼的能力)。同時,幼兒在2歲以後體質也較為穩健,對疾病的抵禦能力也較強。因此,社會工作局呼籲家長考慮幼兒心理成長需要及體質條件,盡可能由家庭照顧2歲以下的幼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