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势家庭幼儿优先入托制度

基于受资助托儿所提供的服务属社会福利服务性质,为了体现社会福利政策关怀弱势群体和彰显社会公义,社会工作局在受资助托儿所引入“弱势家庭幼儿优先入托制度”。为单亲、残疾、长期病患、祖孙家庭且存在经济困难,又或领取社会工作局一般援助金受益人家庭的3岁以下幼儿,优先提供全日班托儿服务。